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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日宴会上,沈焕把一大块奶油蛋糕递给我,扬着眉头笑:“你不是喜欢我吗?

吃了这个我就跟你在一起。”

我小心翼翼提醒说我奶油过敏,他笑容更深:“我知道,所以你要么吃,要么滚。”

在场所有人开始起哄,他们赌我不会吃。

结果我吃了,当天晚上便因为严重过敏被送进了急诊。

那天以后,沈焕遵守诺言和我在一起了。

但是宠我的同时,他也不忘在朋友面前肆意羞辱我。

因为我舔了他四年,还是个彻头彻尾的恋爱脑。

直到我生日那天,他出去野营出了意外伤了脸,我当着所有人的面提出了分手。

他满脸不敢置信地质问我为什么,我面无表情道:“你不像他了。”

凌晨被噩梦惊醒,我摸着滚烫的额头起来找药的时候接到了沈焕打来的电话。

“季知月,我想喝你炖的燕窝了。”

电话那头的声音沙哑慵懒,透着几分醉意。

“快点!”

我还没说话,他便不耐烦的催促了一声,接着就挂了电话。

虽然外面下着暴雨,头疼的厉害,但我还是炖好燕窝开车送了过去。

打开门,客厅里开着灯,一双红色的细跟高跟鞋静静地躺在沙发旁,周围散落着几件衣服一直延伸到房间门口。

我屏住呼吸走了过去,透过虚掩的门看到一男一女赤身纠缠在一起。

暧昧的喘息声一阵接一阵,刺得我耳膜发疼。

男人是沈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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