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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不动,但是周边的环境几乎是翻天覆地的在动,简直是一天一个样。

“老爷,林学瑾大人来了,还带了两个老人,应该是文总督和林巡抚。”

说话的是当年收养的二十三个小子里年纪最小的,现在也才8岁。

当初取名字想的脑袋疼,最后一个干脆偷个懒,就叫赵明明吧,不费脑子了。

赵百汇躺在躺椅上,沉思了一下,说,“明明,还是让他们进来吧,不然一直不见,就会一直想办法来烦我。”

“好的,老爷,我去带他们进来。”

不大会儿,明明带着三人进来了。

林学瑾看到赵百汇躺在那不动也不说话,就知道这是对自己有点不满了,谁让自己来烦他呢。

不过他也不在意,接触久了了解多了,就会知道赵百汇这人不记仇,至少不记小仇。

今天过去,也就过去了,一般不会秋后算账。

于是他弯腰行礼,笑眯眯的说,“学瑾见过先生。”

后面跟着的两人都微微皱眉,觉得眼前这个人看上去年纪不大,是不是太托大了。

老林现在是江西巡抚,可以说这里都是他的地盘,他的自信心似乎又回来了一点。

但是上次的教训还历历在目,倒也没有说话,任由儿子发挥。

至于说赵百汇看上去很年轻,一点不像三十六岁的人。

是因为他和这里的人不一样,不喜欢留胡子。

这儿的人都很喜欢留胡子,有些十八九岁就一脸大胡子。

一些文人雅士则喜欢留点小胡子,精心打理,比如林学瑾就有一副美髯。

可赵百汇总感觉那样有些邋遢,吃饭还不舒服,一吃一口胡子。

不过他也理解这些人,这里生活节奏慢,一天天屁事没有,就靠玩胡子和头发打发时间了。

你看现在桃园镇,龙城这些地方,很多人觉得头发胡子耽搁干活打理还浪费时间,干活出汗还不舒服,已经开始流行起短寸和光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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