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意尽失热门小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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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分类:现代都市
  • 作者:狂野荷包蛋
  • 更新:2026-03-31 17:21:00
  • 最新章节:第3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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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言情《爱意尽失》,现已上架,主角是秦昱珩沈愿,作者“狂野荷包蛋”大大创作的一部优秀著作,无错版精彩剧情描述:纪念日前夕,秦昱珩和白月光手牵手走进酒店。我拨通他的电话,接听的人却是十三岁的儿子。“爸爸正在开家长会,不许外人打扰!”儿子冷淡的说完,便将我拉黑了。当晚,父子俩以我破坏家庭和谐为由,动用家法。将我锁在狂风呼啸的露天阳台上,罚站了一整夜。这一次,我真的学乖了!我拖着高烧病体,递出离婚协议书。主动向秦昱珩提出离婚!...

《爱意尽失热门小说》精彩片段

“你小时候就是在这种地方长大的?难怪奶奶一直瞧不上你。”
韩静女儿喂到我嘴边的芝士蛋糕,唤回了我的思绪。
见我吃了蛋糕,韩静说:
“拿人手短吃人嘴软,你这回不得不答应你干女儿去看她比赛了。”
3
揽住韩青筝的肩,我笑道:
“放心,干妈到时一定出席。”
一个多月后的星期五。
我与秦昱珩在学校操场,不期而遇。
秦昱珩身边站着孟雪。
女人挽着他的手臂,主动向我打招呼。
“沈愿,好久不见,默默没说你会来呢。”
韩默是学校短跑社团会长,今天必定有比赛。
可是,我今天并不是为他而来的。
见我无视孟雪,径直走向观赛台,秦昱珩后知后觉撇开孟雪的手,大步流星跟过来,语带讽刺对我说:
“沈愿,你不是说要跟儿子断绝关系吗?现在还来这丢人现眼干什么?”
我懒得跟秦昱珩废话,只说:
“请你不要跟我站在一起,我不想被别人误会。”
“误会什么?”
“误会我们还是夫妻。”
闻言,秦昱珩先是一愣,随后脸色逐渐铁青:
“沈愿,我劝你见好就收。”
我不明白男人这话是什么意思。
此时,我只顾着冲跑道上的韩青筝兴奋挥手。
秦默就站在韩青筝五米开外,我知道,他看到了我。
少年显然以为我是在冲他挥手,否则他脸上的厌恶嫌弃,不会表现得如此明显。
鸣枪一响,男女组同时开跑。
韩青筝出乎意料的快。

我神色厌烦的俯视秦默:
“你算个什么东西敢跟我的宝贝干女儿相提比论?
筝筝她不仅能住在这,还能想住多久就住多久。
至于你,你到底要我说几遍你才能听明白。
秦默,我最后一遍告诉你,”
我一字一顿,口齿清晰的说:
“我不要你了,从你选择跟着你父亲开始,你就不再是我沈愿的孩子。”
秦默傻愣愣注视着我,这个从七岁后便将眼泪视为奇耻大辱的少年,眼泪开始不受控制的在眼眶里打转。
沉默良久,满眼失落的秦昱珩在扶起秦默后,终是没忍住喃声问我:
“沈愿,你为什么要对孩子如此绝情?”
回应他的,是轰然关闭的宅院大门。
当天深夜,暴雨狂风。
电闪雷鸣之中,秦昱珩的车依旧停在榕树右后方的泥泞小道上。
外婆举着手电筒,打开油纸伞,想要给秦默送件保暖的被褥,却被我及时发现,温柔耐心的将她送回房间。
隔天一大早,素来沉稳冷漠的秦昱珩,着急忙慌的敲响院门,请求我去看一眼秦默。
他说,秦默半夜发起高烧,又吐又晕,病得很厉害。
外婆耳背严重,听不到敲门声。
而我给仍在睡梦中的韩青筝和自己带上耳塞,就这么毫不在意的翻个身,继续睡觉。
中午睡醒后,见秦昱珩的车已经开走,我脸带惬意哼着小调,带着韩青筝继续流连外婆的瓜棚。
送小姑娘回学校的时候,她提着不少亲手采摘的水果,跟宿舍里的小姐妹们开心分享。
一群极少离开城市的小女孩,叽叽喳喳的宛如清晨刚睡醒的小鸟。
“这是蓝莓吗?好大一颗啊,比超市里买的甜多了。”
“那是,我干妈以前可是农科大博士生,这种北美品种的大蓝莓只在太姥姥家有种,别人家都没有的。”
听到韩青筝这么说,有人眼神羡慕崇拜的问我,下回韩青筝再去玩,能不能也带上她们?
得到我的肯定回答,小姑娘们很是雀跃的振臂欢呼。
7
退出女生宿舍,我站在被夕阳染红的回廊前,默默凝望欣赏许久未在意的广阔天空。
农科大博士生……记不清有多久没听到过这个称呼。

纪念日前夕,秦昱珩和白月光手牵手走进酒店。
我拨通他的电话,接听的人却是十三岁的儿子。
“爸爸正在开家长会,不许外人打扰!”
儿子冷淡的说完,便将我拉黑了。
当晚,父子俩以我破坏家庭和谐为由,动用家法。
将我锁在狂风呼啸的露天阳台上,罚站了一整夜。
这一次,我真的学乖了!
我拖着高烧病体,递出离婚协议书。
主动向秦昱珩提出离婚!
1
书房内。
听闻离婚二字,秦昱珩眼皮都未抬一下,依旧专心工作。
我等了他一个小时。
就在我即将晕倒之际,男人终于开口了:
“沈愿,只是罚你吹了会冷风,你就要跟我离婚?”
“你自己有错在先,罚你难道不应该吗?”
我张了张嘴。
第一次按耐住自我辩解的冲动。
我只说:“签字吧。”
秦昱珩云淡风轻道:
“儿子的抚养权归我,你没有意见吧?”
见我摇头,秦昱珩很是意外的挑了挑眉。
然而为了凸显所谓公平,男人还是将秦默叫进书房,问他:
“爸妈离婚后,你想跟谁?”
秦默不愧是秦昱珩的血脉。
除了模样相似,就连看我时的眼神,都如出一辙的高高在上,淡漠至极。
秦默说:“我姓秦,不姓沈。”
从前的我听到这句话,一定会彻夜失眠,默默流泪至天明。"

看着秦昱珩充满哀求的双眼,我的眼神却平静如古井:
“秦昱珩,我真的已经不爱你了。
所以,到此为止吧。”
挥开男人因瞬间失神而毫无力气的手。
我略过他,走出房间。
房间外,站着一个与秦昱珩仿佛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阴郁少年。
他傻傻盯着我手上的兔子先生,没多会便眼眶通红。
他指着兔子先生说:
“这是外婆给我缝的,我以为被我不小心弄丢了。”
闻言,我对他摇了摇头:
“不是不小心。秦默,这是你八岁那年自己丢到垃圾桶里的。”
兔子先生是我的母亲忍着被癌症折磨的痛苦,一针一线,亲手缝制给秦默的三岁生日礼物。秦默小时候不敢一个人睡的时候,只要有兔子先生在,他就能变成充满勇气的小战士。
五岁的秦默会因为兔子先生的耳朵漏出棉花而哭着求妈妈,快点救一救可怜的兔子先生。
但是八岁的秦默,却能因为回国探亲的孟雪一句:
“国外向你一样大的小男孩不会喜欢这么幼稚的玩偶”
而偷偷摸摸的将兔子先生扯烂撕碎,一脸无辜的丢到垃圾桶最底下。
为了寻回兔子先生,我不得不像个疯子一样跑遍附近所有的垃圾处理厂。
一袋接着一袋拆开眼前所能见到的所有垃圾袋,一边干呕,一边颤抖着翻动一整个下午。
才终于让我找回母亲支离破碎的遗物。
那天下午,我没有控制住情绪,红着眼用手抽打了一下秦默的屁股,罚他站在角落十分钟。从这之后,秦默便不再开口叫我妈妈。
时隔多年,秦默眼眸通红的看着被他丢弃过的兔子先生,带着哭腔对我说:
“妈,这是外婆给我的,你把它还给我吧,我最近总是睡不着,我真的很需要它……”
秦默伸出手,想要触碰兔子先生,我却用尽全身力气,毫不留情的将大病初愈的他推倒在地。
9
我冷漠至极看着面容苍白,一脸无助仰望我的少年,说:
“别用你的脏手碰我母亲的遗物。”
话音刚落,不远处便传来孟雪惊讶的抽气声。
不请自来的女人一脸心疼的看着秦默,而后厉声质问我:"

眼看我饭吃得太急,不得不捶打胸口,拼命打嗝。
外婆脸上的每道纹路,都染上笑意。
“真是一个傻愿愿。”
为了让我方便吃饭,外婆哆嗦着满是皱痕的手,摸顺我的杂乱黑发,替我编织起儿时最爱的麻花辫。
当天深夜,失眠多年的我,一夜好梦。
我知道,我终于回家了。
两天后,我接到了秦昱珩打来的电话。
男人冷声问我:“去年在国外买的绸制衬衣挂在哪?”
我本能的将准确位置告知他,并建议他用放在储物格最左边的领带,搭配这件衬衣。
秦昱珩那边传来窸窸窣窣的穿衣声。
2
当他再次开口,是有些别扭的赞许:
“搭得还可以,今晚的饭局我就这么穿。”
顿了顿,他又说:
“把你的住址发给我,我让人把纪念日订做好的珠宝送过去。”
我拒绝道:
“不必了,我跟孟雪的品味不一样。”
孟雪是秦昱珩的初恋白月光。
自从她回国做了秦昱珩的贴身秘书。
大到行程,小到送礼,男人周边的一切安排,都由她决定。
听闻我提及孟雪,秦昱珩的语气变得十分冰冷:
“你算个什么东西?敢跟孟雪比。”
我无声轻笑:
“你说的对,是我不配。所以我才让你别把好东西浪费在我身上。”
秦昱珩被我说的哑口无言。
看一眼墙上的时钟,我继续道:
“麻烦你让孟雪尽快替你安排好去民政局的日子。
日子确定后短信通知我就行,不必再打电话。”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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